据了解,自元月1日起,国税局在为小规模纳税人窗口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征收增值税(销售免税货物除外)时,代地税部门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仅对窗口代开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进行代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以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分别为7%、3%、2%;个人所得税按开票金额(不含税)的1.5%预征,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可以凭纳税凭证到地税部门申请核实结算,多退少补。